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集体学习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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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印发了新修订的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》。《条例》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、办公用房、资源节约等各方面作出详尽、严格规定,与机关事务工作职能联系紧密。5月23日,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党员干部对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》进行专题学习。

学习中,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分别领学《条例》中对本业务领域工作作出的具体规定,坚持原原本本,逐章逐条研习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全面细致的解读,同时利用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,举一反三,加深参会人员的理解与思考。随后,局领导班子成员、各科室(中心)负责人围绕在机关事务工作中如何贯彻落实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》展开热烈讨论。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,从自身做起,在办公耗材领用、节水节电、公务活动和履行职责等细节中践行节约要求,推动形成绿色低碳、务实高效的机关作风,为建设节约型机关、弘扬勤俭节约精神贡献力量。

最后,党组书记、局长郭建龙总结讲话,他指出:新修订的《条例》强化了厉行勤俭节约、反对铺张浪费责任落实,进一步拧紧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的制度螺栓,对机关事务工作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。他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,深化思想认识,逐条认真学习领会,切实增强厉行节约、反对浪费的自觉性。各科室、中心要立足机关事务职能职责,积极发挥管理、监督、指导作用。对照《条例》内容,结合工作实际,有针对性制定贯彻落实措施,及时修订完善各项工作制度,进一步营造浪费可耻、节约光荣的浓厚氛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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